四书的起源和发展

  • 发布时间: 2012-5-9 16: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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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最早的文字为甲骨文。根据考古资料,我们知道,已发现的四千六百多个甲骨文字(其中已识辨的有一千七百多个)是公元前十七世纪始,商周时人们占卜时刻在龟甲、兽骨上的。作为一种文字,甲骨文可以说是相当成熟的了,因为其造字基本符合“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的“六书”原则(后人也谓“象形、指事、会意、谐声、转注、假借”),语法与后来一般所指的“古文”也差不多。至于成文过程,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是先用软物沾颜料写于甲骨上,再用刀刻,因有人发现出土的甲骨上有漏刻的甲骨字笔划;另一种意见认为甲骨文是直接奏刀镂刻的。从甲骨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远古人已具有相当高的审美趣味。

  稍后的籀文,是周秦时期的文字,为大篆的一种,王国维认为是“秦之为字,即周秦间西土字也。”(《〈史籀篇〉疏让·序》)唐张怀瓘则认为籀文与大篆有区别,还有人认为广大义的籀文包括了大篆、小篆和古文。从笔法上看,我比较偏向最后一种观点,籀文的“大抵左右均一,稍涉凡复,象形象事之意少,而规旋矩折之意多”。(同上)这一点,从石鼓文(籀文代表作)的刻字上反映得尤为明显。

  金文即钟鼎文,是一种铭文,见于殷周时期浇铸成或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结字风格近甲骨文,尖角多而使转少;笔意近古今,此话也许反过来说,古今字笔意近钟鼎文。方渐见使转主要不在结字上而是笔法上体现得较明显。金文衍绵年代久长,因此也有人分期概括其特点,认为殷商期的金文近于图画,有很强的象形性质;初周时期的金文中间粗重、两头尖锋;西周后期,笔划粗细均匀而两头浑圆;春秋中期,金文字体变长,笔划变细;战国金文由铸变刻,故纤细浅小。

  作为一种通用的书写体文字,秦统一六国文字前,是大篆。大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甲骨文、金文、籀文等战国前书体,也有人认为狭义的大篆指籀文,我以为把大篆理解为广义性的战国以前文字的书体较合理。大篆的主要特点是图饰性强,更多地强调的是象形,所以字体结构多参差,小篆是秦皇统一六国后由李斯所创。小篆是中国文字书体的一次意义深远的革命,它使中国文字在结体上有了统一而明确的规范。整齐、圆转流畅,比之大篆更概括、更抽象、更规范,在书法美学上有很大的价值。

  隶书的产生始于秦代,汉魏风行。据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所云:“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率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关。”事实上也如此,小篆完成了我国文字偏旁代和线条的任务,对大篆实现了根本性的革命,但在书写方面显然尚难适应日益加重的社会需要,因其书写起来无法快捷。“隶书者,篆之捷也”。(晋卫恒《四体书势》)隶书就是急就的篆书。当然也不至于这处简单。隶书的特点一是把篆书的圆转变为方折,二在结构上作了许多省减。隶书的产生,为楷书奠定的基础。时代变了,随着信息量的增加,人们交往的频繁,隶书仍不能适应快捷的要求,于是出现所谓的“急就章”,章草,进而是真书,行书,草书。隶书在东汉时为鼎盛期。汉隶,在中国书法上如唐诗宋词之于中国文学史一样。此外还有“秦隶”、“古隶”、“八分”、“飞白”、“散隶”的说法,由此可看出,隶书的审美视野大大开阔了。

  汉隶在鼎盛期,直书已孕育其中。原因有二;一是审美趣味的开拓发展,二因隶书的方折波磔运行是慢节奏,急则难以奏笔。一般的说法,认为真书为汉隶省改波磔、增加钩而成,其实不止于此。真书的产生,在运笔技巧上又是一次飞跃性的变革。隶书除波磔外,基本还是篆书的运笔方式,横八字(∞)竖八字(8)就是隶篆极典型的运笔方法。真书创立了自己的“横、竖、撇、捺、点、折、钩、挑、戈”等运笔规则。所谓“侧、勒、策、掠、趯、努、磔、啄”的“永字八法”,是对真书笔法很精到的概括,这对于隶篆无疑是丰富多了。真书比之隶篆更适宜人体腕、臂的运作。也更便捷。这就是真书(包括同一运笔系统的行、草)很快就取代隶篆而成为中国书法主流的根本原因。

  中国的书法大家,可以说是随真书的创立而涌现的,流派亦是。钟繇、王羲之变体创制,为真书开山祖;既而至唐,出现了欧、虞、褚、薛、颜、柳等断代大家,其中颜真卿柳公权又变古法,创立了雄健之风,代表了唐代书法的最高成就。

  草书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而不是一种书体,各种书体,各个时期都有草书。任何一种书体,以有规律的省简、纠连、变通、快捷地书写,便成草书。因而有草篆、草隶、藁草、章草,今草、狂草等等书体。草书的产生固为实用,可一但成为一种独具风采的艺术,它便成为最能体现人的情性的艺术。草书是每种书体的必然产物。

  行书是介于真草之间的最常用的也最实用的书体。所谓的“不真不草”,是曰‘行书’”(唐·张怀瓘)。指结字用真书笔法笔意,也用草书笔法笔意,既工整可辩,又活脱随意“如云行水流,秾纤间出,非真非草,离方遁圆”。(清·宋曹)行书又分行楷和行草,行楷多用楷意楷法,行草多偏草意草法,“真行近真而纵于真,草行近草而敛于草”。(清·刘熙载)

  中国书法的发展由篆隶到真草,其书体已基本定型。钟、王以后,字体的变化发展都是“万变不离其宗”,没再产生篆隶真草包括行以外的书体。这就说明,中国文字和书法艺术本身,都是一种成熟的文字和艺术。这大概也是一种暗示性的规定。因为现代派书法的困惑大概就在这里,一方面它不满或曰不甘于书体革命的终结,另一方面它的探索前路确也渺茫,它无法再创立一种新的书体语言系统。那么,它仅仅是国格竞争中一方面的对手么?谁也不敢下结论。此问题我们后面还有专章讨论,此处便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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