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造型思维模式的重新审视

  • 发布时间: 2012/5/8 17: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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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绘画与视觉感知

  人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的主要感官是视觉和听觉,二者相比,似乎视觉更重要。心理学的研究已经证明,人所需要的信息80%以上是通过视觉获得的。所谓视觉意识就是人对视觉现象的敏感和兴趣程度。视觉意识强调人能够积极地甚至创造性地感受现象,许多别人看起来无所谓的现象他会感到生动有趣。人们或许会反诘,眼睛客观地反映事物,有何视觉意识可言?面对同一事物,有人可能视而不见,有人却触目惊心;有人只见形象,有人单取意味;有人获取信息单一,有人则获取信息丰盈。丰子恺先生说:“要用眼睛看物象本身,又看物象的意义。孩子出身尚记得这些话,年纪大了则忘了上句话,而专看物象的意义。”专注的是事物的“意义”,势必扼杀视觉意识的常态。我们习惯于焦点透视、对物写生的方法,不管是活物还是死物,都不能让别人乱动,选好角度,支好画板,备好纸笔,睁一眼闭一眼紧紧盯着看,还不时用铅笔丈量着比例尺寸,然后,一笔一笔慢慢画来>>于是,就成了一个“会画画的”人。

  “论画以形似,见于儿童邻”,其实儿童并不一定是这样,这是在说以形似为准则表现物象的那种做法的幼稚可笑。但似乎只有儿童和画家不仅能够注意观看事物的表象,而且总能从一般司空见惯的事物中看出许多美来。所以,人们将画家的眼光视为一种儿童的眼光,一种具有视觉感受力、视觉联想力的审美视知觉。人的形象直观力、想象力低下,审美能力就不会高。所以,要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和艺术趣味,首先要改变人的视觉态度,培养人的视觉感受能力。而绘画造型思维模式的改变将无疑是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中国传统绘画和民间艺术历来强调“夺造化而移精神遐想”的怡情作用,强调“以形写神”、“真、善、美”的审美特征,尤以“真”为最。表现事物以眼睛的视觉观察为主,可静态的,也可动态的,甚至是移动式的。如南齐谢赫《六法论》中“应物象形”,《论画》中的“山形面面观”,国画中的“散点透视”,均对造型的“真”做了详尽的诠释。

  二、关于造型思维模式

  1.以我为中心。在以焦点透视表现的写生造型训练中,我们通常会选用取景框的方式来框定对象。取景框把画者与对象进行了隔离,画中肯定没有画者的存在,画中的一切都“与我无关”。可以说,我们精心地描绘着一道美丽的风景,我们却无缘进入这道风景——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画家的悲哀故事。而原始艺术、民间艺术中的许多造型看似简单质朴,但对“以我为中心”的构意却表现的相当突出。如云南苍源岩画中《祭祀舞蹈图》、古埃及壁画中的《水塘》、陕西民间艺人的剪纸作品,尽管画面中没有一个正在画画的人,但我们应当感觉到他的存在,这也是绘画造型的根本所在,离开了根本的造型不是成功的造型。

  2.时间与运动的表现。艺术源于生活,任何物象都是自然界中的生命个体,对物象的关照与再现必须注重其时间与运动的表现,体现其内在特质的发展演变规律。因为艺术不是静止的,静态凝固的瞬间造型不是艺术表现的目的,绘画造型不能等同于照相术,这也是照相不能替代绘画的原因。绘画造型要表现时光留痕与动感特征,著名画家凡高的《向日葵》正是表现了对植物不同季节的特征,以此昭示生命的短暂。罗丹的雕塑《巴尔扎克》造型体现了从这一个姿态转到另一个姿态的过程,在他的作品里,还可以辨识出已经成为过去的部分,也可以看见将要发生的部分。应该说,罗丹追求动感的立场,仍然是建立在写实的基础之上,在“像”的前提下求得形象动态的“传神”。

  3.全方位空间。造型艺术是属于“空间艺术”的范畴。因而,平面的绘画便极力在二维的限定中追求三维的空间效果。为了这个目标,大多数的艺术从业者放弃了做人的常规状态,放弃了处世的自由自在,放弃了视界的全面空间。要想把事物画得“栩栩如生”并把主要结构描绘出来,可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由此,我们可以探索“面面俱到”的全方位空间表现法,借助多角度、反透视、散点透视、共用形等朴素造型方式来表现常规观察方法所不能见到的型与细节特征,学会放弃固定方位、距离的单眼聚焦所留在视网膜上的结像,以散点或纵深的观照方式获取另一种空间的真实,以此探究多种方法的综合使用。

  4.想象造型。想象是构成艺术造型思维模式的基本元素。想象是指对记忆表象进行综合加工、创造艺术形象的一种思维方式。它的特征是具体可感性和非逻辑性,想象不是理性的逻辑推理,而是以鲜活的感性形象进行思维,浮想联篇,花雨缤纷。它得到的不是科学结论,而是艺术形象。想象恣意驰骋,纵心遨游,自由嬉戏,倘徉于时空之间。正如文艺理论家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中所描述的:“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

  想象在艺术活动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没有想象就没有艺术,想象力是一种创造性思维能力。   5.思维拓展。表现固然需要一定的手段,而不同的观察方法、思维方式确是导致不同结果的重要前提,艺术创作是一种创造性精神生产,伴随着复杂的心理活动与思维活动,如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感性思维与理性思维等。形象思维是指运用感性形象认识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它的基本特征是具体可感性、非逻辑性和整体性。抽象思维是指运用逻辑推理认识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它的基本特征是理性的、逻辑的和分析的。绘画创作是一种形象思维。别林斯基说:“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诗人用形象和图画说话。”而绘画创作始终和具体可感的形象联系在一起。从造型体验中,艺术家获得的是生动鲜活的生活素材,经过艺术构思提炼聚合为艺术形象,然后再通过艺术传达完成艺术作品。它所钟情的是“风马牛”、“天地人”式的“荒诞恋”及“远亲结”。追求那种“擦边关联”、“不及关联”、“遥感关联”、“多元关联”等非常规模式。有时它纯真,构思“荒唐”,如同痴人说梦;有时它妄境明媚、诗心荡漾,如同桃源泛舟;有时则直觉感应,“强词夺理”,如水之逆流而上。它是泛理的,泛维的。它始于混沌,归于混元。乃是一条规定的扑朔的线径,自由自在地贯穿于游离于大宇宙的烟波浩渺之中。在这里,艺觉思维恰是介于自然物象与艺术形象之间的“导变介质”,透过它的“过滤”与“导航”,从而导致艺术形象发生革命性的“蜕变”。